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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试点十年近日转为正式实施
2007-01-15 13:33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06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法律硕士设立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国务院学位办主任杨玉良院士正式宣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经过十年的试点,已获成功,从2007年开始转为正式实施阶段!这标志着法律硕士作为一种成熟的教育制度正式屹立于我国教育制度之林。
  法律硕士,全称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又常简称为JM(Juris Master)。它是一种以培养高层次、复合性和应用性的法律人才为己任的教育制度。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创立于1995年。1996年招收第一批法律硕士研究生,历经十年,法律硕士试点院校的数量从8所发展到了现在的50所。它囊括了中国所有的高水平的法律院校,又实现了全国的布要求。2001法律硕士专业报考人数首次突破万人,达17985人,2002年达2.7万人,2003年达到3.42万人,以后历年递增,法律硕士报考人数始终位列前三甲。已培养出万名左右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校生则保持着2.5万人的规模。通过十年的实践,就JM教育制度的自身规律的探索以及运行机制的构建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和较为成熟的经验。
  这表明JM教育整体上适应了社会的发展要求,是孕育着巨大生命力的一个教育制度。JM教育的十年实践,也积极地回应了当初希望它能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改善政法队伍建设以及促进法学教育改革等任务服务的要求。
  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教育起步于1999年,是国家批准的28所试点院校之一。2000年正式招生以来,共招收了法律硕士研究生1103人,其中在职攻读人员675人,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428人。在已经毕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中,大部分走上了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岗位。在职攻读人员经过三年的半脱产培养,现在绝大部分都成为了辽宁省内政法系统的骨干,部分学员已经走上了省内各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全日制毕业生,在毕业时全班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超过80%,就业率100%,并且主要集中于政法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教师和律师行业。
我校法律硕士教育开始以来,就一直以科学培养、规范管理为方针,在教学、学位工作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初步形成了具有辽宁大学特色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确立了具有辽大特色的培养规范和制度规范。在注重高层次、复合性和应用性人才培养的同时,提出了为司法实务部门培养专家型人才的目标;提出了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
  十年磨一剑、成就铸辉煌。2007年,法律硕士教育结束试点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我们相信在新的发展阶段里,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内各级政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校内各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辽宁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一定会有更高的提升和更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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