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和校博士生导师评定委员会评审,三分之二票以上通过,决定新增下列人员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姓 名 二 级 学 科
崔万田 区域经济学
和 军 规制经济学
王 伟 金融学、政策性金融学
刘 杨 经济法学
王东红 思想政治教育
谢 纳 中国现当代文学
马凤才 物理化学
张 伟 马克思主义哲学
李 全 有机化学
本公示期为2013年6月9日—2013年6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辽宁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202350
联系人:郭巍
研究生院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