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大学关于聘任研究生导师的实施办法》(校发[1999]11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补聘任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欲申报教师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聘条件
1.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重视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男性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按照学校人事处教师退休年龄管理规定执行)。
3.近3年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1)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科研经费文科不低于1万元,理工科不低于2万元;
(2)独立或以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3)出版本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的专著或本人承担字数不低于15万字的教材或译著;
(4)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
4.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承担一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
5.我校获聘博士生指导教师,除本人提出不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外,均可担当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其年龄不超过62周岁。
二、评聘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申请表;
2.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
3.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在导师聘任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研究生院审查,做出是否聘任决定。
三、申报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18日。
四、材料接收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五、自2006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全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三年内每年进行一次新增导师聘任,同时,解聘超龄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导师。请各培养单位将超龄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导师名单上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注:核心期刊是指目前国内6大遴选体系,即: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附件:一、辽宁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审核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