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学校开展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工作,本次检查范围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包括学校和20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的公共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课程,共计620门。
经检查,本学期我校研究生教学秩序总体情况良好,各教学组织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各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严谨规范,教学质量较之以往有较大的提高。但检查过程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教学检查总体情况
本学期经备案临时停课课程共计87门次,其中61门课程临时停课1次,3门课程临时停课2次,4门课程累计临时停课3次, 2门课程累计临时停达4次;另有未经备案临时停课课程9门次,迟到课程2门次,缺勤率达三分之一以上课程4门次。检查中发现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1.部分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调课、停课次数过多,对调课、停课的审批把关不严,管理较为松散,没有建立相应监督管理机制;部分教学管理人员没有将临时停课审批材料于停课前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一些任课教师未办理停课审批手续,只口头或电话临时通知教学管理人员或单方面告知学生停课;另有少数教师虽办理了停课审批手续,但停课次数过多、过于频繁,使得教学秩序受到一定影响。
3. 部分课程学生到课率偏低。有些培养单位对学生的课堂出勤管理比较宽松,学生迟到、早退现象比较多见,临时口头请假甚至无故旷课的现象也很普遍。
二、整改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建立教学管理检查和督促责任制,严格课程调整审批程序,尽量减少本单位临时调课、停课现象,特别是对同一课程任课教师的调课、停课审批应予以次数限制,原则上不能累计超过3次。
2.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临时调课、停课课程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协助任课教师办理审批手续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补课安排。
3.任课教师如因开会、进修、考察等事宜需要临时调课、停课,应亲自向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停课申报表”,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复印件等相关辅助材料,并提前做好补课措施,审批后方可停课。
4.各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以及研究生辅导员应定期检查研究生课堂出勤情况,教育及正确引导学生遵守相关学习规定和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5.研究生不得以参加实验、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其他学习任务为由,在课程未结束的情况下,赴校外长期学习和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做好课堂教学安排和其他学习计划,如有其他形式的学习任务,应利用寒暑假或课程全部结束后的课余时间,避免与课程发生冲突。
研究生院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