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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09-06-18 15:47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学校研究,我校200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定为7月4日―5日。为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派遣、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有序完成。
 一、毕业典礼
暂定于7月2日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入座。
 
 二、2009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落实部门

备注


6月17―24日

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

组织部

组织部统一安排时间


6月19日

领取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各培养单位

 


6月2前

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图书馆

图书馆

采编部


6月22―7月1日

办理离校手续

相关单位

 


7月2日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大会

研究生学院

 


7月2下午―3日

借用及归还学位服装

研究生学院

 


7月2日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

各培养单位

 


7月4―5日

毕业研究生离校

研究生学院
各培养单位

 
 
三、  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1、关于户口迁移
公安处户籍科根据毕业生派遣证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培养单位集中领取发放。
2、关于毕业生派遣
我校与省毕业生指导中心确定首批办理签证时间为6月23日,第二次统一办理派遣时间暂定为9月份(时间另行通知)。
(1)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请于6月23日前将就业协议返回,以免影响第一次派遣及户口和档案的落实。
(2)申请派回原籍及延缓派遣的毕业生请于6月23日之前,把相关申请递交到学生管理办公室。
3、关于缴费
欠交学费和其它各项费用(含教材费、住宿费、体检费等)的毕业生需于6月25日前补交所欠费用,否则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和档案暂由学校保管。
 
四、关于文明离校的要求
1、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的离校工作,相关领导和老师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让毕业生在热烈、隆重、愉快的气氛中离校。
2、为保证对学生宿舍进行设施维护和检修,毕业班学生毕业后不得滞留学校。
3、毕业生要做到文明离校,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此类事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将视其情况延缓派遣。
4、7月4日、5日早8:00,在我校桃李园东侧广场集中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以上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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