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我校200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定为7月5―6日。为做好2008届毕业研究生的派遣、离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有序完成。
一、毕业典礼
暂定于7月3日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入座。
二、200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日程安排
1、6月18―20日 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
2、6月19―26日 公安处确认户口迁移去向
3、6月30日 以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学院综合办公室领取毕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4、7月2日前 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图书馆
5、7月1日―2日 办理离校手续
6、7月3日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大会
7、7月3日下午―4日 以院系为单位到研究生学院借用及归还学位服装
8、7月4日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
9、7月5――6日 毕业研究生离校
三、 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1、关于户口迁移
毕业研究生需先到公安处确认户口迁移去向,到公安处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及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关于毕业生派遣
我校与省毕业生指导中心确定首批办理签证时间为6月23日,第二次统一办理派遣时间暂定为9月份(时间另行通知)。
(1)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请于6月23日前将就业协议返回,以免影响第一次派遣及户口和档案的落实。
(2)申请派回原籍及延缓派遣的毕业生请于6月23日之前,把相关申请递交到学生管理办公室。
(3)研究生毕业派遣咨询电话:62202348
3、关于缴费
欠交学费和其它各项费用(含教材费、住宿费、体检费等)的毕业生需于6月30日前补交所欠费用,否则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和档案暂由学校保管。
四、关于文明离校的要求
1、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的离校工作,相关领导和老师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让毕业生在热烈、隆重、愉快的气氛中离校。
2、为保证进行设施维修和宿舍调整,毕业班学生毕业后不得滞留学校。
3、毕业生要做到文明离校,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此类事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将视其情况延缓派遣。
4、沈阳站将在7月5日、6日早8:00,在我校桃李园东侧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以上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