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综合信息  招生工作  学位工作  培养工作  学生管理  专业学位  学术交流  国际交流  资料下载  研究生会 
 
招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工作>>博士招生>>正文
 
关于公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和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2021-04-28 18:51  

关于公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和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会议决议,现对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说明如下:

一、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cjcx/),输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4月28日19时(预计开通时间)至2021年5月28日24时前。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初试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内容包括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他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2021年4月30日9时至2021年4月30日11时,考生可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5.184.134:1011),下载填写并回传成绩复核申请表,完成复核申请操作,逾期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结果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统计学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55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45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定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工作预计5月上旬开始,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是否进入复试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8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条:关于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招收2023年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Copyright by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

电话:024-62202353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