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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报考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3-03-29 09:30  

各位考生:

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现场确认工作通过网上报考信息确认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就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报考信息确认

1.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日10(预计开通时间)2023年4月3日15时,已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准备参加我校初试考试的考生,请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博士管理系统”),按要求确认报名数据、选择所报考导师并提交审核材料。同期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审核。

2.系统操作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拼音登录“博士管理系统”(须与“研招网”报名信息一致,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并牢记),依次点击“确认报名数据”和“提交审核材料”菜单,按操作提示确认报名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对应的PDF格式文件,完成提交。

“博士管理系统”网址:https://boshi.yjszsks.net:1018/

二、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中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须在有效期内。

材料(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书、报考类别确认书(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研招网”下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应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且不能为考生所报考的导师,推荐书封面需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学校人事处或所在具体培养单位公章)。

③请于附件下载“《报考类别确认书》”,打印输出后手写填选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无打印设备的考生可全篇手写后扫描上传。

考生所选择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第5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中注明的报考类别一致。

材料(2)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请提供由所在培养单位盖章的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材料(3)前置学历、学位相关材料(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硕士学历(学籍)或学位材料,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本科学历材料,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提交本人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4)居民身份证(含双面信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资格审查表》(仅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上传)(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居民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一份(有曾用名的考生,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页或考生本人《户籍证明》,有居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未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已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

③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以上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复试、(拟)录取或被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三、其他

考生务必保证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有效,对于伪造、造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初试、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部分考生存在多条报名数据,相关考生只能在“博士管理系统”中选择其中一条报名数据进行确认,确认后其他报名信息自动失效。

招生导师对报考其考生的审核工作,将在报考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考生只有通过学校的报考信息确认审核,且招生导师同意报考,方可获得参加初试考试的资格。

考生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博士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4-62202349。

 

附件:报考类别确认书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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