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请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邮寄信息管理”模块,认真核对通讯地址和移动电话等信息。如果需要修改,请按照页面中“招生单位说明”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特别提醒应届考生,由于报考时填写的邮寄地址一般为硕士院校地址,请务必及时修改为最新的通讯地址和移动电话,以免影响接收。
核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时,请考生尽快完成核对。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预计在7月14日后进行邮寄。
“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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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