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将继续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导师(含“新结构经济学”专项计划)详见《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附件1),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数量为准。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请见《辽宁大学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请见《辽宁大学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报考“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招收2025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见《关于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招收2025年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通知(暂未更新,请持续关注);
报考“法律专业博士”的考生请见《辽宁大学2025年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
二、招考方式
招考方式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选择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需符合《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选拔条件;选择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需满足《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申请条件。
四、网上报名
选用“硕博连读”招考方式的考生报名时间详见后续通知,选用“申请—考核”招考方式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1日9时至2025年5月11日15时
2.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的,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阶段考生选择招生专业进行报名,不再区分报考导师,考生可自行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但不要重复报名。
五、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和《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同时培养单位将统一组织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实质审核,只有同时通过形式审核与实质审核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考核环节。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需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网上确认,未经网上报名不能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时至2025年5月13日15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要求请见《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https://grs.lnu.edu.cn/info/12168/71711.htm),其中相关表格及报考类别确认书请到本通知附件2及附件3下载。
六、考核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且需进行统一外语考试的考生, 需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网站后续通知。
综合考核由相关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及各单位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一般于5月中下旬前完成考核工作。
七、其他
1.监督机制、学费、奖助学金制度、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参见《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本通知如有内容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则按照其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1: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
附件2:辽宁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报考表格_申请考核
附件3:报考类别确认书_申请考核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