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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公告
2011-11-04 11:25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辽宁省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公  告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2012年1月7日、8日举行。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严禁考试舞弊,我们努力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对考生敬告如下:
一、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舞弊,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格履行考生守则。
二、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及信用体系,当年作弊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表及其它计时用表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将在考试过程中每间隔30分钟在黑板上标注一次当前时间,作为考生掌握答题时间的参考。
四、考试期间,考生携带的文具用品要求: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和非理、工、农类考试科目,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格尺及绘图仪器;不需填涂客观题答题卡的考试科目,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橡皮。只有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使用计算器的规定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五、我省所有考场均安装考场监控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考后将进行录像回放审查,一经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加大对利用通讯设备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考点将继续使用手机屏蔽器、无线耳机探测器以及金属探测器等多种防作弊设备,无线电管理部门也将加大对考试期间异常信号的监测,对作弊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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