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综合信息  招生工作  学位工作  培养工作  学生管理  专业学位  学术交流  国际交流  资料下载  研究生会 
 
招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正文
 
辽宁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2-09-13 13:30  

辽宁大学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校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向上,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符合教育部对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

5.外国语语种符合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限定的要求,同时符合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在培养单位对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

6.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二、优惠政策

1.优秀“推免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向导师推荐,进行师生互选,提前参与课题或在研项目研究。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4.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在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8000元人民币。

三、接收专业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可登录查询具体专业目录。接收推免生硕士专业请参见“一览表”(附)。

四、申请程序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通过我校“推免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推免管理系统”从即日起开始接受申请人报名,请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系统预计于2022年9月25日前关闭。申请人只需填报信息,无需提交辅证材料;如需修改填报信息,请再次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修改既有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AE06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可在该系统直接报名申请。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对报名数据进行分批审查,复试安排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各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表(后)。

4.凡在学校“推免管理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在取得推免资格后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学校发送的相关通知。

五、考核内容

复试着重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背景、对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以及培养潜质等,主要进行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科阶段成绩单、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荣誉证书等反映申请人学业水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申请人可在复试时向培养单位直接提供。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确定考核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接收及信息公开

1.申请人通过复试考核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预计于10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lnu.edu.cn/)进行公示。最终录取以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

七、其他

1.申请人须保证申请信息填写准确、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复试、(拟)录取资格。

2.未尽事宜将按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所涉及政策和时间安排若与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政策调整相冲突,则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附件1:辽宁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硕士专业一览表

件2辽宁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打印    收藏
上一条:2008年报考硕士生分专业统计表
下一条:关于核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Copyright by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

电话:024-62202353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