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综合信息  招生工作  学位工作  培养工作  学生管理  专业学位  学术交流  国际交流  资料下载  研究生会 
 
招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正文
 
关于2025级硕士研究生组织关系接转及档案邮寄地址的说明
2025-05-27 14:00  


各位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目前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检查工作尚在进行,为方便拟录取研究生做好党、团组织关系接转和填报档案接收地址等工作,现说明如下:

一、组织关系接转党组织关系接转请党员自带党组织关系。辽宁省内新生党员由原所在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搜索目标党组织所在学院党委组织代码或学院党委名称生成网上组织关系转接路径(学院党委组织代码、学院党委名称可与目标党组织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目标党组织填写至所在学院具体党支部。辽宁省外新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已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并与辽宁省联网的,请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搜索目标党组织所在学院党委组织代码或学院党委名称生成网上组织关系转接路径(学院党委组织代码、学院党委名称可与目标党组织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目标党组织填写至所在学院具体党支部;原所在党组织暂未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或未与辽宁省联网的,由所在县(区)级以上组织部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进行线下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名头开至目标党组织所在学院具体党支部名称(具体名称可与目标党组织所在学院联系确认)。

二、团组织关系接转新生团员在入学后,根据学院团委相关通知提交团员纸质档案,团员纸质档案核查无误后学校接收其团组织关系。同时网上团组织关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接,由学生本人在智慧团建中发起转接申请,目标团组织填写至接收学院团支部(方可接收);无法进行网上转接的,需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至共青团辽宁大学委员会

三、档案邮寄地址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辽宁大学。各培养单位新生档案接收地址请见附件。

四、其他拟录取研究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办理上述接转工作,因提前办理而造成的档案遗失等由拟录取研究生承担。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待教育部完成录取检查后发放(一般在6月末或7月初)。

 

附件:各培养单位新生档案接收地址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25527

 


打印    收藏
上一条:2008年报考硕士生分专业统计表
下一条:关于发放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Copyright by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

电话:024-62202353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