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自命题科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如有其他变化,请以最终公布的《辽宁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一、国际经济政治学院[025800]数字经济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自命题科目 [646]数字经济综合,第四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自命题科目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二、法学院[030101]法学理论专业、[030102]法律史专业、[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030104]刑法学专业、[030105]民商法学专业、[030106]诉讼法学专业、[030107]经济法学专业、[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030109]国际法学专业、[0301J1]司法鉴定学专业、[0301Z2]财税法学专业、[0301Z3]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统考科目 [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第四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统考科目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三、物理学院[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0804Z1]光电检测与微电子学专业,第四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自命题科目 [869]电子技术基础。
四、新闻与传播学院[050301]新闻学专业、[050302]传播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自命题科目 [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第四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自命题科目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五、高等教育研究所[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统考科目 [333]教育综合。
六、纪检监察学院[030800]纪检监察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自命题科目 [647]纪检监察学;第四单元考试科目调整为 自命题科目 [878]纪检监察综合。
温馨提示:辽宁大学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调整备考计划,合理安排复习,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