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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说明
2008-03-04 16:28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辽宁大学2007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及省招考办的相关文件,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现将复试要求公布如下:
1.复试时间:2008年1月25~26日
2.资格审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复试时交纳复试费用100元。省外考生须同时提交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两份(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复试基本内容:
(1)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内容:了解考生基本情况,考查考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
4.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2008年1月25日午2:00~5:00,研究生大楼108室
(2)政治理论考试:2008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东配楼102室)
(2)面    试: 2008年1月26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专业所在院系自行确定。请电话联系确认。
 





院系
代码

院、系、所名称

联系人

咨询电话


002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4-62202454


005

工商管理学院

高老师

024-62202136


007

法学院

吕老师

024-62202409


0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郭老师

024-62202337


009

文学院

苏老师

024-62202475


011

外国语学院

吴老师

024-62202310


013

历史学院

高老师

024-62202441
 
 
5.复试结束后,请考生自行登录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rs.lnu.edu.cn查询录取情况,录取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6.复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2日到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110室缴纳学费20000元(现金)。逾期不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名额,不予录取。
7.如有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电话:024-62202349。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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