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研究。整理研判古代案例,古代司法官“推鞫得情”“断狱以情”,处断平允并达致服判效果,是我国传统司法文化中的经验与智慧。“中国古代服判及现代司法启示研究”2016年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批准为一般项目。相关论文发表在《学习与探索》(CSSCI)杂志上。 中国传统证据法文化研究。中国古代的证据制度及其文化意义的阐释,在法律史学界是个薄弱环节。通过大量史料,分析总结出中国古代司法适用的三大证据规则:供辞定罪首要证据规则,据状断之证据补充规则,据众证定罪规则。分析了语词“供”“证”的证据法文化意义。传统契约中“恐后无凭”套语具有“券证分明”的证据实质意义。相关论文发表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社会科学辑刊》等CSSCI杂志上。201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中国古代证据制度及其理据研究》。 民间规约及其习惯法文化研究。民间规约是国家正式法律之外不容忽视的治理规则。与刘笃才合著的《民间规约与中国古代法律秩序》(2014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归纳整理了如宗族规约、村社规约、帮会规约、会社规约等中国古代十类民间规约。民间规约具有民间性、自治性、成文性、地方性的特点,在古代法律秩序构建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与作用。依据民国时期的民商事习惯资料,对奉天地区租赁、租借、债权习惯法文化有一定程度的关注与研究。曾被辽宁省社科规划办批准立项(已结项),相关研究发表在《天津法学》《辽宁工程学院学报》等期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