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和研究生教学实际,现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做如下安排:
2015年1月5日(星期一)至1月23日(星期五)正常上课,共三周;3月9日(星期一)上第四周课程,6月5日(星期五)结课,共十三周。本学期教学周共十六周。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安排,抓紧落实本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相关事宜,待课表公布及时向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传达。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教学计划和备课工作,保证于教学第一周顺利开课,避免推迟开课日期;研究生应合理安排上课和假期活动,不得擅自缺课或提前离校。研究生院届时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及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