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公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安排(附件1,含2018级博士、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公共课课程安排)和2018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分班名单(附件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以上课程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专业课程,于2018年7月11日(周三)下班前将本单位研究生课程开课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博远楼205)。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按照 “培养单位代码”+“培养单位简称”+“-”+“原文档名”格式修改后报送,示例“001哲管-研究生课程开课计划表(18-19第一学期)”。
说明事项:
1.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开课计划表模板中的示例格式填写课程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里的填写说明;
2. 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于教学第一周开课,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课程、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于教学第二周开课,开课起止周中的结课周因国庆节休假均相应延后一周;
3.48学时以上(含48学时)课程周学时4学时,32学时以下(含32学时)课程周学时2学时;
4.各培养单位应首先查询本单位研究生公共课授课时间后再安排专业课程,如有小语种研究生务必查询公共日语和公共俄语授课时间,以免在排课时相互冲突;
5.专业课授课时间避免在周五晚和周末安排。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