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缓考补考定于2014年9月26日举行,现将具体考试安排公布如下(见附件),请相关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学生查阅信息,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以备监考教师查验。缓补考期间不再受理缓考事宜,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随下一年级重修。
附件:13-14第二学期缓补考安排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9日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Copyright by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
电话:024-62202353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