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级、部分2014级研究生现已结课,进入开题环节,现就开题研究生成绩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审核范围:拟于2015年12月、2016年6月毕业的2013级、2014级开题博士、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
2.审核内容:是否按规定修完个人培养计划所选全部课程,且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0分。是否达到该专业毕业和授予学位的课程学分最低要求。
3.审核情况统计:统计审核合格研究生和不合格研究生,并填写“拟开题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审核情况汇总表”,成绩不合格研究生应在汇总表注明具体原因以及解决进度。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周三)下班前。
4.缓修重修申请:课程成绩未达到开题要求的,由培养单位通知学生本人及时办理课程缓修、重修等相应手续。
请各单位严格、认真审查拟开题研究生课程成绩,对于课程成绩审核不合格研究生进行跟踪管理,保证其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修完个人培养计划所选全部课程学分。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