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缓考补考定于2016年9月28日、29日举行,现将具体考试安排公布如下(见附件),请相关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学生查阅信息,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以备监考教师查验。缓补考期间不再受理缓考事宜,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随下一年级重修。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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