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及《辽宁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三助一辅”相关工作,现就岗位申报及选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6年我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41个,助管岗位20个,学生辅导员岗位21个。(详见岗位信息计划表)
二、申报条件
1.辽宁大学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及政治素养,无违法违规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考试无不及格,已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申报助教岗位人员学习成绩应排本专业前30%;
4.导师同意,不影响正常学习和科研工作;
5.身体健康,学有余力,能胜任工作要求;
6.申报辅导员岗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符合申报岗位相关要求。
三、工作流程
2月29日 |
学校面向全体研究生发布岗位计划及申报通知 |
2月29日-3月2日 |
研究生进行岗位申报,向有关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
3月3日-3月7日 |
各用人单位组织选聘工作,将拟聘人选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确定人选。 |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组织研究生申报,对申报人员资格认真审核。
2.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使真正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得以聘任。
五、材料上报
1.研究生向用人单位提交《辽宁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用人单位存档,一份研究生院存档)。
2.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三助一辅”岗位人员选聘工作,选聘结束后将确定人选及选聘报告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 王烁
联系电话:62202348
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