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研究生城市管理创新设计竞赛暨城市管理论坛
邀 请 函
研究生院(部、处):
首届辽宁省研究生“城市管理创新设计”竞赛是2016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之一,由“城市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创新交流中心”举办的面向全省各高校在读研究生开展的创新性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管理专业委员会
二、活动宗旨
2015年12月,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城市管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此次竞赛和论坛活动旨在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动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理论、方法和成果在我省城市建设管理科研、教学和实践工作中的应用和发展,为广大研究生深入研究城市发展规律、解决辽宁城市管理实际问题、为辽宁振兴献计献策提供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
三、活动形式
1.学科竞赛。竞赛包括提交作品和现场展示答辩两个环节,由专家组根据作品质量和选手现场综合表现进行现场打分。
2.学术论坛。竞赛结束后举办研究生城市管理学术论坛,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并邀请获奖参赛队伍在论坛上作专题报告,与参会专家和师生作学术交流。
四、活动主题
1.城市管理创新设计竞赛作品形式为设计方案或论文,格式见附件一,主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与我国城市管理的未来
(2)智慧城市(建设)管理
(3)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4)城市产业发展
(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6)城市土地规划
(7)城市土地整治
(8)城市交通治理
(9)城市社区综合治理
(10)城市环境治理
(11)城市建设与管理
2.城市管理论坛主题为:激发创新思维 推进城市管理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参赛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单位奖等奖项,其中:
1.参赛作品奖: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及优秀奖若干。
2.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作品获得竞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励;
3.优秀组织单位奖:对于在竞赛过程中成绩优异、组织有序的高校,将给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奖励。
六、时间安排
1.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邀请函后,于5月31日前将参赛回执(见附件二)发送至竞赛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邮箱:lncgcs@126.com。
2.请贵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并将本单位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三)和参赛作品材料的电子文档于6月10日前发至秘书处邮箱,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3.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10日前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赛作品,并组织参赛队伍于6月17日-18日到沈阳建筑大学参加现场竞赛和学术论坛。
七、参赛对象及要求
1.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城市规划等相关学科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 每个参赛作品可由2-3名研究生完成,并需有指导教师。每名研究生只能参加一个作品。
3. 每个参赛高校最多推荐不超过5个参赛作品。
八、联系方式
1.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13591487615/024-24694567
管理学院联系人:项英辉
联系电话:13889871268/024-24692219
2.竞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秋红
联系电话:18640276686
竞赛邮箱:lncgcs@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
邮政编码:110168
QQ群名称:省城管创新设计竞赛群
QQ群 号:314164934(请各参赛单位联系人务必加入竞赛QQ群)
热忱欢迎各高校组织研究生参加竞赛,并预祝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2.参赛回执
3.报名表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研究生"城市管理创新设计"竞赛
暨城市管理论坛组委会
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管理专业委员会
沈阳建筑大学(代章)
二〇一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