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的相关文件,辽宁省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有计划地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辽宁大学作为省内重点高校,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的号召,要求各院系推荐优秀的毕业生到村任职。具体事宜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08年5月21号下午4点之前,把推荐名单送往研究生楼学生管理办公室203(加盖院系公章)。
2、愿意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请到以下网站下载申请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
3、我校组织部将举办一个到村任职的谈会,愿意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请于2008年5月22号下午1:30到机关楼103参加会议。
4、相关文件请到该网站查阅。(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lnrc.com.cn/channel/0003/News_Paper/2008052019570071820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