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硕士研究生5名,每人资助人民币5000元
二、资助范围
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金融学、金融硕士5个专业各择优推荐1名在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
三、资助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学年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未受到院校的通报批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具有创新、竞争意识,成绩良好;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校级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经学生本人申请,由培养单位组织评选,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学校,学校将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请相关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最终确定人员名单于10月17日下午3点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