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入学考试拟录取公告
我校2009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批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经过初试、复试,确定了第一批(138名)拟录取考生。
(由于网站技术问题,复试名单无法公布,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对我校的待录取通知进行按时回复的考生为拟录取考生。待网站修复后,拟录取名单将一并公布,请谅解。)
请拟录取名单中所列被拟录取考生按我校要求履行交费程序。调剂考生注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待录取信息的发布,并在收到信息之日起2日内进行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放弃录取。
网上待录取程序完成后,调剂考生应尽快与第一志愿学校联系,办理考生档案(考生试卷)转接工作,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调档申请,我们会将考生的拟录取证明(调取考生档案通知)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传真至考生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研招部门。若考生需要本人携带录取证明进行档案接转请与我校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电话联系。
关于考生人事档案:我们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发放调档函,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自行办理。
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考生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进行更正。
2009年4月24日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