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1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工作已经展开。推免工作依据“关于接收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执行。请有申请推免意向的同学及时与各培养单位联系。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专业学位管理中心负责推免流程的监督指导。
各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办公室 024-62202410 联系人:曹老师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汉语国际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办公室 024-62202492 联人:林老师
艺术硕士: 广播影视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024-62602116 联系人:李老师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24―62202363
辽宁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