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接收调剂公告
2009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MBA、JM、MPA复试分数线、复试方案:
复试分数线: 工商管理硕士(MBA):总分不低于152分,英语不低于34分
法律硕士(JM):总分不低于172分,英语不低于35分
公共管理硕士(MPA):总分不低于166,英语35分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上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以及我校接受调剂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请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取资格。
一、复试安排1.复试时间:
2010年1月16日上午8:00――12:00 资格审查、综合面试
2010年1月16日下午14:00――16:00 政治理论笔试(调剂考生补考政治)
2.报到地点:研究生学院办公楼(博远楼)3.复试基本内容: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知识及相关业务能力
政治理论笔试:考察科学发展观、十七大相关理论及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等相关知识
4.复试报到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准考证
复试费用(依据学校规定执行)
二、学费交纳:
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我校将在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主页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内缴纳学费。
三、接收调剂
我校拟从辽宁省内其他招收MPA研究生的高校调剂部分MPA考生。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于2010年1月13日前打电话与我校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并将本人报名资格审查表、调剂申请表和考试成绩单送交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113室)。
调剂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24―62202363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