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MBA、JM、MPA)拟录取名单
第一批
经过初试、复试、资格审查,辽宁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公布如下(见附件):
请拟录取考试及时缴纳学费:
拟录取考生须于2009年2月25日前,采用汇款的形式交纳全部学费,学生须到银行填写电子汇款凭证,汇款凭条保存好,开学后凭汇款回执到辽宁大学财务处取交款收据。
法律硕士学费:28000元 工商管理硕士:35000元 公共管理硕士:30000元
电子汇款凭证填写方式: 户 名:辽宁大学预算外缴款财政专户
帐 号21001423801050003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皇姑支行辽宁大学科技园分理处
※ 另外,必须注明:学生本人姓名 + 09在职 + 专业
逾期不交纳学费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将不予录取。附件: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