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9年,我校法律硕士专业接收调剂。凡初试成绩达到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B类地区分数要求的法律硕士专业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我校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增加部分招生计划,该部分计划用于接收参加2009年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且报考法学专业(0301)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调剂。接收调剂后我校对这部分考生进行单独复试,增加必要的复试考察内容,经复试合格后方能拟录取。该种方式录取的学员我校将按照法律硕士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其专业背景,单独设计培养方案,单独授课。
欢迎有调剂意愿的考生,于国调剂系统开通后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申请。具体调剂分数线依据国家分数线要求。
咨询电话:024―62202363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