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作为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成绩较好的招生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50101号)的调整原则及办法,经研究决定调整法律硕士招生限额。
依照上述文件中第二条第三款“所增加指标限额最多不超过原指标限额的30%”的要求,我校决定将法律硕士招生限额由75人调整为97人。同时将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调整为总分不低于185分,其中英语不低于39分。
入围复试考生请参照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公告做好复试准备。法律硕士第二批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