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辽宁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招生。
一、招生人数
法律硕士计划招收75人。
公共管理硕士计划招收75人。
二、报名及考试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5]73号文件(以下简称“73号文件”)的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平台:“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3.报名流程:
(1)注册。考生自行注册,以取得“信息平台”用户名和密码。
(2)填写基本信息。考生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平台”,查看报名考试流程后按要求填报个人真实学历、自然信息等内容。
(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为:考生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像素大小为567(高)*390(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电子文件大小限制在20~200KB以内,JPG格式。同时,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此外,不得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
电子照片图像样式参见“信息平台”示例。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书上使用。
根据“7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在每个工作日的上、下午分多次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集中审核。为保证照片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按上述要求提交电子照片,同时及时跟踪关注照片审核状态。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4)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依次按照“信息平台”的设置填选报考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应试语种、考试所在省、考试所在市、现场确认点等信息。
考试所在省选择为“辽宁”的考生,现场确认点选择为“辽宁大学-本校”,考试所在市按系统设置选择。
考试所在省选择为“非辽宁”的考生,按所选择省(市)设置选择现场确认点和考试所在市,具体可参见其公告提示。
(5)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按照“73号文件”的要求,考生须统一进行网上缴纳全国联考科目的报名考试费。
(6)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完成网上报名并且成功进行缴费同时照片通过审核),系统生成《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考生认真核准相关信息后打印。如有错误请在网报工作受理时限内及时上网修改。
(二)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73号文件”规定仅网上报名,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确认时间:2015年7月12日—7月15日
2.确认地点: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
确认点选择为“辽宁大学-本校” 的考生,请到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临近北行)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13室。
工作时间 08:30-11:30 13:00-16:00
3.确认事项:
(1)人证同一性认定。考生本人提交报考相关材料由我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验认定。需提交的待审核材料包括:
①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不予确认。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见特别说明部分);
③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
④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位证书原件(一般应具有);
⑤《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2)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本人须仔细核对报名现场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三)下载准考证
10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联考准考证。
(四)考试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
三、特别说明
报名前考生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是否满足报考条件,并保证学历信息与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同时下载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信息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纸质板“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请见: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与满足报考条件学历证书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各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及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招生信息查询: http://grs.lnu.edu.cn/info/news/show/64159.htm
咨询电话:024—62202410,62202400 法律硕士办公室
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信息查询:
咨询电话:024—62202090,62202091 公共管理硕士办公室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