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和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招生计划,我校拟录取下列考生(见附件)为辽宁大学2016级(秋季)MPA研究生,具体通知事宜如下:
一、关于招生计划
由于我校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生源较好,初试成绩良好,因此经我院申请,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调整至72人。
二、关于成绩的计算
根据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要求,入学考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心理测试及政治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复试成绩单见附件。
三、关于学费的说明
我校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学费总额为36000元人民币,具体缴费方式和时间入学后另行通知。
四、关于定向培养协议书
请各位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按照填表说明填表、签字、盖章后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最晚于2016年4月13日前交至博远楼103室,未按时上交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建议外地考生通过送件上门的快递公司邮寄(请一律用顺丰邮寄),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博远楼103室),收件人:王继梅,固话:024—62202090,手机:13940443286。
五、关于开学报到事宜
我校计划于2016年9月3日举行2016级(秋季)MPA开学典礼,请各位考生于8月31日后登陆辽宁大学MPA网站查询新生入学报到的详细通知。
本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4—62202090,62202091
监督电话:024—62202363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