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辽宁大学2016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2016年3月12日开学。
现将开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6年3月12日(周六)上午8:00报到上课,地点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东配楼402教室。
(1)3月12日(周六)上午课程:宪法学;下午课程:法理学。
(2)3月13日(周日)上午课程:民法学;下午课程:英语。
2.2016年3月12日(周六)中午12:00——13:00,东配楼402教室,领取填写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学生证、课程表,领取银行卡用于交学费,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一寸免冠标准彩色照片4张。
3.因故不能按时报到上课的同学,须事先和办公室辅导员请假,联系电话:024-62202409,无故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本学期上课及考试时间为: 2016年3月12日——6月26日,周六、周日白天上课。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法律方法论、英语、政治,任课教师推荐研究生学习阅读书目。
5.请各位同学安排好本职工作,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缺课。缺课者将严格按照《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勤管理办法》处理。
外埠学员请做好住宿准备。学习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