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09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本单位2009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在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之前进行,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开题环节。
二、考核具体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按照《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组织2009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2.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3.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不予安排学位论文开题,限半年内整改并重新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学位论文开题。
4.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终止其博士阶段学习,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本单位2009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二份,考核结束后一份由培养单位留存,另一份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存档。
附件:1.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2.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研究生学院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