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综合信息  招生工作  学位工作  培养工作  学生管理  专业学位  学术交流  国际交流  资料下载  研究生会 
 
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信息查询>>正文
 
关于《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文件的补充说明
2009-11-03 14:53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鉴于今年是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试运行第一年,各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解读《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文件过程中对部分内容较为关注,现对上述文件中几点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及审查合格人数不予名额限制,只要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并经资格审查通过都可视为硕博连读报名及审查合格,但在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环节进行中期筛选,各学科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不得超过本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
2. 对于推荐免试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总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则视为优秀。
3. 有特殊专长或突出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必出具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资质,并经两位本专业教授推荐方可报名。
4.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不得跨一级学科进行。
5.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外)。
二、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1. 硕博连读报名合格人员硕士学习阶段各门课程初次考试成绩在本专业排名20%以内(不含重修成绩),并无考试不及格记录方可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达到上述要求,不允许其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转为普通硕士研究生培养。
2. 硕博连读报名合格,并符合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条件者,可自行选择硕士二年级或硕士三年级时参加资格考试。
3. 硕士二年级时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研究生在入学第三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硕士三年级时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研究生与普通硕士研究生一同做硕士学位论文,达到学校要求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3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合格名单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表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宋英兰
电话:62202354
 
附件:1. 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2. 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表
 
 
                                           研究生学院
                                          2009年11月3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2006级硕士研究生选课时间安排
下一条: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博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Copyright by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

电话:024-62202353  邮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