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通知及我校校历安排,国庆节、中秋节我校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经研究,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全校研究生课程安排做如下说明:
1.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分别上10月7 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课程;
2. 10月1日~6日原安排课程停上,不安排补课;
3.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原来安排课程的调整,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学院另行安排,专业课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统招博士研究生、统招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班和课程进修班学
员课程均按上述方式调整,请各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师生上述内容,并及时做好相应调整。
研究生学院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