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学校2009年5月16日召开的辽宁大学第六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正式签发了《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辽大校发[2009]44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导师和指导小组
应在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内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研究生个人情况,制定博士研究
生培养计划,并填写 《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博士研究生应协助导师填写培养计划书,一式四份,
需在电子文档录入后双面打印(除封皮外),报送至所在培养单位,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培养单位、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各留存一份。请单位及时通知博士生导师及2009级博士研究生
在本学期内完成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书报至研究生学院
培养办公室备案。
附件:1.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2.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近期,鉴于研究生学院网站附件无法下载的现象,
特提示老师及同学进行如下操作:
打开研究生学院网站首页,点击 工具栏→Internet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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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选定请取消,然后点击“应用”,再重新尝试下载附件。
培养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