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2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PhD),于2013-2014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
我校作为本项目合作院校之一现将有关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为我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于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建议,在网上提交即可;或为硕博连读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建议,在网上提交即可。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个月。
二、遴选相关事宜:
1、学校将紧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候选人。
2、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二。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3、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学校择优推荐3人。
三、网上报名、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1、申请人填写“辽宁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留学申请表”(附件四),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博远楼205)。
2、最终确定的被推荐人应分别登录 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博远楼205)。
3、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评审安排
1、2012年9-10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2年11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2年12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3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五、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要求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如有不明事宜,请致电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博远楼205)咨询。
联 系 人:宋英兰
联系电话:024-62202354
研究生院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