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内容,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现对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研究生课程做如下安排:
1.9月15日(星期六)补授10月4日(星期四)的课程,9月16日(星期日)补授10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
2.原定9月15日(星期六)、9月16日(星期日)课程顺延至机动周补授,任课教师应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3.9月28日—10月7日放假期间未补授的课程暂停,顺延至机动周补授,任课教师应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4.2012级研究生自9月15日开始上课。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相应调整,及时向相关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传达。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