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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9-25 11:04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复合人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现将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的与原则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应坚持教授主讲课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注重教学实效、教学资源共享等基本原则。通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条件

    1.课程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沿性。课程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以研究生培养为根本,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和科技成果,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

    2.教学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使用网络管理,在网上体现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网络课件。

    4.教材:课程组应积极更新有关参考教材,使用国外高水平优秀原版教材与国内其它优秀教材。鼓励整体设计、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加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重。

    6.机制:鼓励教授积极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各培养单位要从体制机制和投入上切实采取措施,能够为精品课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与要求

    1.全校正式开设的研究生公共课(含公共选修课)、基础课、专业课、方向课等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是教授或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应有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3.申报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含三年)以上。在研究生教学检查中无多次调、停课或缺课记录,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四、精品课程的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程序

    各培养单位按照课程评选范围与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对本单位申报课程进行初选后择优推荐,博士培养单位限推荐2门,硕士培养单位限推荐1门。申报课程组需填写《辽宁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表》并提供电子版教学大纲、教案、参考文献和网络课件,由培养单位汇总后填写《辽宁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2012年10月20日下班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博远楼205)。公共课的申报材料由所在教学组织单位负责报送,公共选修课的申报材料由课程组负责人或成员直接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博远楼205)。

    2. 评选程序

    研究生院成立研究生精品课程专家组,于10月下旬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布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网和研究生院网站。

    五、精品课程支持政策

    1.校精品课程由学校颁发“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证书,有效期为3年。

    2.入选为校精品课程,学校将资助1万元(每门)用于课程建设。

    3.入选为校精品课程的研究生课程,将优中择优,推荐参选省级精品课程的评审。

    4.入选为校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成员在参与学校研究生导师评聘,省级研究生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等评聘工作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和推荐。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联系人:宋英兰 李楠楠

    联系电话:024-62202354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25日

 

附件【辽宁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辽宁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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