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2023年我校首次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3个二级学科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辽宁大学2023年“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一)。
三、招考方式及招生规模
采用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计划招生3人。
四、报考类别及学制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需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基本学制4年。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辽宁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rs.lnu.edu.cn/info/12168/71477.htm)中列出的相关报考要求。
六、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必经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1日,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自行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但不要重复报名。
考生需在征得报考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初试外国语语种按实际情况选择,专业课只能按系统内默认科目选择(实际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大纲详见附件一和三);报考导师选项统一选择“不区分导师”,在网上确认阶段补充选择报考导师。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网上确认。未经网上报名不能网上确认。
(二)网上确认
2023年6月12日15时前考生登陆学校“博士管理系统”(https://boshi.yjszsks.net:1018/)进行报考信息确认,逾期不予补确认。
网上确认需要明确选择报考导师。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材料,详见《辽宁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rs.lnu.edu.cn/info/12168/71477.htm)和系统内提示信息。此外,考生需提供《辽宁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二,双面打印)。
其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出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考生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籍、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初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学籍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七、考试
普通招考方式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6日
2.初试科目
初试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一)。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初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三。
3.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6日,考生自行登录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持纸质版《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参加考试。
(二)复试
依据本年度《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https://grs.lnu.edu.cn/info/12168/71522.htm),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按照参加“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全体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工作具体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八、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复试考核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拟录取专业按其导师招生专业进行对应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九、学费、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622202389
本通知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内容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则按照其最新政策执行。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日
附件一:辽宁大学2023年“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辽宁大学2023年“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附件三:辽宁大学2023年“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初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四:准考证下载打印通知
附件五:关于公布辽宁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和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附件六: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七:关于辽宁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