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帮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实现成才成功、报效祖国的梦想,根据辽宁省教育基金会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捐赠协议》,2014年度将继续实施建行辽宁省分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公益项目。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评选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人数
资助学生人数为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奖(助)学金的发放方式为,为每一名获奖(助)学金的同学办理建行借记卡(名为“成才卡”),由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在6月底前将奖(助)学金转入受助学生卡内。
二、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勤奋学习,品学兼优,无挂科;
5. 家庭经济困难,如: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双方一方无劳动能力;孤儿或来自城镇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其他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
6.无违法、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7. 曾获得过建行“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今年不参加评选,如有特殊情况者请申报前与省教育基金会进行沟通和确认。
三、申请与评审
1.资助项目实行差额选拔,每个学院择优推荐候选人,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2.申报材料:申请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3份。(注:登记表一定打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一式3份;个人事迹一份(800字以内);推荐汇总表一份(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一同报送)。
3. 申报时间:请各单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汇总后于6月24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