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划拨出名额单独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学校);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评审年度所学课程无不及格;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
二、评审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审,按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
三、申报材料
1.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一份;2.学习成绩单(包含成绩平均分)一份;3.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4.参加社会服务情况相关证书复印件,无证书无效;5.学生本人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份,须有民政部门公章,否则无效;6.培养单位审核并汇总本单位研究生申报材料后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学生汇总表》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发送邮箱19910695@qq.com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审核汇总本单位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按时上报材料。
联系人:王烁
联系电话:62202348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日